一、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
备注: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
2.若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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